及时澄清正名 为实干者撑腰鼓劲

闽西日报   2020-09-30 15:13

  日前,长汀县纪委监委在“廉正长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澄清2起不实信访举报的通报,对反映长汀县四都镇纪委副书记廖庆林非党员身份却任四都镇纪委副书记、从事党内监督执纪工作等问题的不实举报予以澄清。

  “感谢组织对我的信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履职尽责,努力成为一名让群众满意的好干部……”通报发出后,廖庆林感慨道。

  这是长汀县纪委监委贯彻落实信访举报失实澄清正名机制,为实干者撑腰鼓劲的一个实例。

  澄清正名是纪检监察机关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和积极性的有效手段。今年4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对开展澄清工作的主要原则、适用情形、主要方式和工作要求作出规定,积极稳妥推进澄清正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发展。

  上有所呼,下必有应。长汀县纪委监委在深入调研和探索实践的基础上,正确把握和运用“三个区分开来”,明确应当给予澄清的四种情形,细化并严格规范了“甄别、评估、报批、澄清”的办理程序,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积极信号,营造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监督有温度,才能让广大党员干部不背思想包袱、轻装上阵,进一步增强‘安全感’。”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王秋云介绍,早在2018年,长汀县纪委监委创新开展“诚实信访、打击诬告”专项整治活动,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监督“前哨”作用,集中梳理了一批缠访闹访、聚集滋事、以访谋利等被依法打击的诬告反面典型,在全县18个乡镇进行宣传曝光,形成强烈震慑。

  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是一项严谨的执纪执法工作,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针对在信访举报数量、重复举报历来较多的5个乡镇,长汀县纪委监委还集中开展了县纪委监委领导下乡巡访接访活动,推动信访积案清仓见底,传递出“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的鲜明导向,让敢作善为者吃下“定心丸”。2019年至今以来,该县共为14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下一步,长汀县纪委监委将认真落实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要求,既保障检举控告人的监督权利,又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长汀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曾燕福 通讯员 陈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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