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深化水土流失治理:山水同治 守护美丽汀江

闽西日报   2018-11-04 17:11

  入秋之后的汀江,水量不如夏季丰沛。10月底,记者来到长汀县三洲镇河滩公园,没有看到汀水浩浩汤汤之景,却见水清如镜、绿草如毯、廊桥如梦,这是汀江秀丽静谧的一面。

  四时变换,而汀江美丽常在。为守护“客家母亲河”的生态、美景,近年来,长汀县深化水土流失治理,严格落实河长制,实行山水同治,进一步加大河道生态保护力度,因地制宜进行景观美化,确保了长汀这一段汀江源头“河畅、水清、岸绿、景美”。记者从长汀县了解到,依托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全国第一批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县的创建,该县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实河长治,不断完善水生态保护和管理体系建设,近年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建立了“3+3”管护队伍(即河长、河道警长、河长办+河道专管员、保洁员、打捞队伍),划定了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在全省率先开展水电站生态修复试点,有效促进了汀江及全县小流域河道生态修复。特别是长汀县创新生态司法工作机制,公开审理新环保法生效后全国首例畜禽养殖水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被誉为生态司法的“长汀经验”和“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优秀事例”。

  得益于河长制工作的有力有效推进,2017年,长汀县3个国控、省控断面水质均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达标率为100%,全县18个乡镇交接断面全年综合水质达标率为100%,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地表水Ⅱ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潮汐之澎湃,气象蕴万千”,管河护河使河道、滩地自然形态得到保护,然而真正要发挥好美丽汀江的价值,就必须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人水和谐、科学发展,持续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为此,长汀县充分发挥历史文化名城优势,结合汀江两岸自然和人文景观,以水系为脉、文化为魂,实施城区“一江两岸”、龙门水生态天然景观工程、三洲水土保持示范区、河田水保科教园、水利风景区、美丽乡村等项目建设,开展水文化宣传、建设,开发高端生态旅游产品,使得水生态建设的社会经济效益进一步凸显,也让守护美丽汀江的思想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 记者 王尚华 通讯员 钟臣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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