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互联网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黄金账户服务

IT之家   2018-05-09 11:46

­  5月8日,央行金融市场司印发《互联网黄金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规定,互联网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黄金账户服务。

央行:互联网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黄金账户服务

­  《办法》指出,互联网机构对其代理销售金融机构的黄金产品,可提供产品展示服务,不得提供黄金清算、结算、交割等服务,不得提供黄金产品的转让服务,不得将代理的产品转给其他机构进行二级或多级代理。

­  金融机构应在各项风险可控的范围内选择互联网机构,并对互联网机构负责,互联网机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冰箱门的密封条吸附不紧时,哪种办法有助于
  • “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的作者
  • 2026.4.8绝地求生维护时间最新:吃鸡停机维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