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败诉 “Mi Pad”商标将无法在欧洲注册

第一财经   2017-12-06 11:30

  位于卢森堡的欧盟中级法院“综合法院”(General Court)周二作出裁决,因Mi Pad与苹果iPad过于相似,小米无法在欧洲注册该商标。

­  小米平板诞生于2014年,第一代产品无论屏幕尺寸、分辨率还是机身材质都和苹果iPad mini如出一辙。2014年,小米向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申请“Mi Pad”商标。此举遭到了苹果的阻挠,并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诉。该申诉得到了欧盟知识产权局的支持,后者认为“Mi Pad”会给消费者带来混淆,认为是“iPad”的姊妹产品。

­  随后,小米又向欧洲综合法院提出上诉。今日,该上诉被欧洲综合法院驳回,小米不能将“Mi Pad”注册为商标。综合法院在一份声明中称:“从视觉上看,‘Mi Pad’和‘iPad’高度相似,只不过Mi Pad开头多了一个字母‘m’,还不足以轻易地将两者区分开来。”

苹果iPad与小米Mi Pad对比图

­  接下来,小米还可以向欧盟最高法院“欧盟法院”(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提起上诉。

­  小米是苹果最大对手之一,后者还面临OPPO、vivo以及华为等其他新崛起中国手机制造商的竞争。小米在多个领域与苹果竞争,包括智能机、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甚至是笔记本电脑。

­  目前还不清楚今天的裁定是否会对小米在欧洲的品牌策略产生连锁反应。苹果和小米尚未就欧洲普通法院的裁定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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