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网约车细则拟规定:燃油车辆价格不低于15万元

新浪科技   2016-11-24 14:55

­  新浪科技讯 11月24日消息,长春市日前发布《长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约车驾驶员需要具有长春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或者居住证。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为再长春本市市区内登记注册的5座以上、7座以下乘用车,燃油车辆价格不低于15万元,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且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起至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之日未满3年。

­  以下为细则节选:

­  第十三条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  (一)本市市区内登记注册的5座以上、7座以下乘用车,车辆登记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并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  (二)安装嵌入式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上述装置应符合相关标准;

­  (三)燃油车辆价格不低于15万元,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且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起至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之日未满3年。纯电动车辆轴距2600毫米以上、续航里程250公里以上;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车辆轴距2600毫米以上、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50公里以上;

­  (四)车辆技术条件、车辆维护、检测、诊断、车辆污染物排放限值、车辆内饰材料、车容车貌应符合相关标准;

­  (五)车辆应投保营业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等保险;

­  (六)驾驶员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  个人只能申请一台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且车辆所有人名下应无巡游车运营许可。

­  第二十二条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  (一)取得C1以上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  (四)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  (五)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或者居住证;

­  (六)自申请之日前5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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