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晋江 > 晋江新闻 > 正文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

2015-10-02 11:27 来源:晋江经济报 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国庆节将至,全市已进入森林火灾的高危险期,为严防火灾发生,确保生态资源和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从10月1日至10月10日,全市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紫帽山、罗裳山、灵源山、灵秀山、将军山、塔山、八仙山、崎山、大觉山及景区林地实行森林防火戒严管制。

  戒严期间,在管制区域内严禁携带火种上山,严禁野炊、烧烤,严禁吸烟、乱丢烟头;提倡文明祭祀,祭祖扫墓不点香烛、不焚烧纸钱、不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者将依照《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特此通告。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9日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到头了;
下一条:假日执法常态化 晋江梅岭狠刹抢建歪风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