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一企业持续超标排放废水26天 每天罚2126元
2015-09-06 08:08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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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9月6日讯 日前,晋江开出首张按日计罚环保罚单,安海镇某合成革企业持续超标排放废水26天共被罚款57402元。
今年5月22日,晋江市环保局对安海镇某合成革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总排口污水水质异常,遂取样监测,结果显示该企业外排的污染物超标;第二天,该局对其下达责令行为改正决定书,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停止超标排放污染物,并依法对该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处以2126元罚款。
但该企业并没有积极整改,6月18日,环保局安海环保中队再次到该企业检查,对该公司的外排废水取样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外排废水仍然超标,晋江市环保局立即启动按日计罚程序:从被责令整改的第二天(5月23日)算起,超标天数已达到26天,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计算罚款,罚款额为55276元(2126元×26天),再加上之前的2126元,累计为57402元,此外,还责令其限期治理。事后,该企业积极配合整改,接受处罚,并于近日缴交完罚款并完成治理。
新《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据悉,今年以来,晋江市环保局通过错时执法、交叉执法等措施,对辖区内的各污染源开展地毯式大排查,对拒不执行停止建设、停止排污决定,以及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或加工点,一律处以行政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海都记者 陈紫玄 通讯员 苏威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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