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交管部门昨通报两起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
闽南网6月11日讯 夏天到了,喝酒的人渐渐多了,但可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昨日下午,晋江交管部门通报了前两天发生的两起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案情。这两起案件中的涉事司机,一开始都不承认肇事,直到民警拿出证据后方坦白。
对此,民警表示,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正常判刑在3年以下;如果逃逸的话,则在3年以上,7年以下,“如果有酒驾、醉驾的情节,属加重情节”。
【案例1】 酒后撞行人并逃逸 自称只知道撞伤人
24岁的四川人李某在英林一家服装厂上班。前晚,他到英林一家租车公司,跟朋友陈某等人喝酒。散场时,李某主动提出送一个朋友回家,没跟陈某打招呼,就开走了该公司一辆黑色小车。他回来路上,途经英林九三路工商银行路段时,一家KTV的保洁工人、60岁的四川女子刘某,刚好走在下班路上。李某因为喝酒,车速偏快,没反应过来,小车左前部侧面刮碰到刘某,但他没有停车报警,反而迅速开走。刘某飞出去后,头部着地致颅脑损伤,于昨日凌晨4点左右抢救无效死亡。
昨日清晨6点,李某在服装厂宿舍落网。民警表示,经检测,李某血液酒精含量为77毫克/百毫升,属酒后驾驶。
刚落网的李某,不承认交通肇事,但民警检查其手机时发现,他在昨日凌晨3时许,曾在微信上跟朋友说起撞人一事,他朋友还说,“钱能搞定,都是小事”。
李某这才交代了肇事逃逸一事。不过,他称,他当时只知道将人撞伤,并不知道伤者死了,“因为老婆刚怀孕,出了这样的事,对老婆太愧疚了”。目前,他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已被刑拘。
【案例2】 拾荒男倒路中间 小车碾过后逃逸
上周日晚8时许,晋江警方接警称,在世纪大道罗山苏内段辅道上,一名行人被一辆小车撞倒在地,小车司机逃逸。经查,死者、46岁的贵州人严某胸部和腹部遭到碾压,其生前以拾荒为生,离家多年。
海都记者昨日从监控视频中看到,当晚8点6分38秒,严某出现在画面中,走路歪歪斜斜,19秒后,他突然倒在辅道中间,几辆车先后经过,减速绕行。8点8分,一辆银灰色小车逆行路过时,未减速,直接从严某身上碾过去。小车上两人下车查看了不到一分钟后,上车离开。
前日下午5时许,38岁的罗山人曾某在五里工业区一家食品公司落网。他一开始不承认肇事逃逸,民警拿出监控视频,他才交代了肇事逃逸一事。
据曾某交代,事发时,他载着母亲要回家。因为家就在事发路段附近,他不想绕道,就从辅道逆行,因为没注意到地上有人,就碾过去了。他们下车查看后,觉得对方原本就躺在地上,又好像是流浪汉,不知道要报警,就离开了。
目前,曾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已被刑拘。警方正在联系死者严某的家属。民警表示,严某是自己倒地死亡还是遭碾压致死的,还要等尸检结果出来后,才能确定其真正死因。(海都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蔡长江 丁沼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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