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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晋江露天焚烧垃圾可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2015-05-08 09:53 来源:晋江经济报 0

  焚烧垃圾如何处罚?《市容秩序指导手册》继续向大家介绍相关规定。

  按照规定,严禁在露天场地或公共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其他废弃物的行为;严禁在人口集中区焚烧沥青、橡胶、皮革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可处二万元以下罚款。(通讯员 毕中 记者 胡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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