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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登记制实行首日 晋江法院登记立案51件

2015-05-05 10:04 来源:晋江经济报 0

  5月1日起,《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努力实现人民法院“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并从源头解决百姓“立案难”问题。

晋江法院领导检查立案登记制施行情况。

  昨日是这次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对各省、市、县三级法院正式施行立案登记的情况进行了抽查;泉州中级人民法院、晋江法院主要领导亲临立案大厅现场检查指导,切实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水平。

  昨日上午8时许,市民张先生第一个前来办理立案手续。张先生与村委会有合同纠纷,此前因为没有相关充分证据,法院并未受理此案。

  得知昨日是立案登记制度改革首日,张先生继续起诉村委会。法院工作人员现场将案件信息录入电脑,并让张先生填写了一份送达地址确认书,随后当场为他出具了案件受理通知书、材料接收清单、诉讼费缴费通知和诉讼服务告知书等材料。

  “从进法院到走出立案窗口,不到半个小时,法院就把案子给立上了。”拿着案件受理通知书,张先生深深舒了口气。

  在晋江,受益于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不止张先生一人。据统计,截至昨日下午5时,晋江法院共接待立案群众80余人次,登记受理案件51件。

  晋江法院院长李小兴说,相比之前施行的立案审查制度,新制度大大降低了法院“选择性立案”、将一些棘手案件拒之门外的可能性,从源头上降低了百姓的诉讼门槛。尤其是在社会普遍关注的“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方面,新政策施行后,法院也将按照规定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办事原则。

  “立案登记改革后,晋江各类案件数量可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增长,我们将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完善一次性告知等便民服务举措。”晋江法院立案庭庭长颜仪同时指出,“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不等于“每案必立”,登记立案必须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并不保护违法滥诉行为。

  据悉,为了给群众提供更多便利,晋江法院近期还在立案大厅增设诉讼引导台、排队呼号系统、ATM自助存取款机,方便群众诉讼。同时,晋江法院还将继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巡回审判专用车等司法便民工作,加大人民法庭窗口建设,根据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部署,大力推进“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让群众享受一体化、一站式、家门口的全流程标准化服务。(记者 胡志法 通讯员 尤燕玲 林丽萍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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