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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交管事故调解成功率和履行率均达到98%

2014-09-11 10:42 来源:晋江经济报 0

  今年来,晋江市公安局交管大队紧紧围绕创建“人民满意单位”活动,扎实走群众路线,破解交通事故处理“案虽结、事难了”的困局,全面改进和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该大队率先在县级交通管理部门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简称快处中心)的基础上,相继在全省首创“司法确认、多重调解、先予执行、先行支付、财产保全、保险直赔、便捷理赔、民事诉讼、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十位一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简称调处中心)。

  今年快处中心正式运行以来,共受理事故5987起、结案5987起,结案率达100%。调处中心自7月9日正式揭牌运行以来,安排调解纠纷329场,调解成功金额1164.3万余元,调解成功率和履行率均达到98%,服务群众500余人次。

“一站式”服务

唱响高效快处品牌

  该大队率先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原本需几天才能处理结束的事故,现在只要几十分钟就能处理完,实现了“进一个门,办所有事”。

  同时,为方便群众办事,快处中心实行全年无休制,设有交警受理岗和保险受理岗。交警受理岗内,每天有4名民警和4名协勤人员值班,内设道路沙盘,车主可以在沙盘上用车辆模型模拟事故过程。保险受理岗内,人保、平安、太平洋、人寿、中华、大地等6家大保险公司及公估公司已经入驻。

“十位一体”调处中心

唱响和谐篇章

  该大队积极筹建“交通事故调处中心”这一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以实际行动拆除交警与群众之间的“隔心墙”,架起“连心桥”。

  调处中心的职能是以交通法庭为主体,整合了公安、司法、医疗、保险、仲裁等社会资源,作为专门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常设机构,实行调解、保险理赔、民事诉讼等服务。

  中心形成由市委政法委领导,以司法局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为主导,保险、法院、交警及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模式。中心由经验丰富的专门人员组织调解,如当事人在赔偿方面无理要求、故意久拖不决、保险先予支付、医疗费用支付等问题。调处中心探索通过法院的快速审判,减少因交通事故引起的无理信访、上访案件。调处中心的设立,以“公平、高效、廉洁”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理念,切实发挥诉前“调处”的作用,实现“一站式”解决。(记者 陈竹 通讯员 庄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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