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深沪海域发现疑为300多年前荷兰东印度公司沉船
历史上的1633年,一场海战爆发在晋江深沪海域上。当时,郑氏海商集团与荷兰东印度公司激战,最后,郑氏海商集团获胜,火烧了荷兰的铁甲巨舰五只,夺了巨舰一只。如今,时过境迁,曾经海战的水域底下,沉睡着一艘沉船,正等着人们去探索和发现。这一处沉船点,也被当地渔民称为———“鸽板”。
8月29日,在泉州召开的东亚海洋考古学术研讨会上,来自泉州博物馆的吕睿就参加泉州区域水下考古陆地调查活动中,发现“鸽板”的沉船水下遗址的相关情况,向中日韩的水下考古专家进行了介绍。
吕睿说,泉州区域水下考古陆地调查组曾根据线索,对沉船的相关海域进行了走访。“鸽板”沉船遗址所在海域离岸较近,附近没有暗礁的存在。这也意味着,只有在恶劣天气或者战争的影响下,船只才可能沉没。此外,晋江海域是古泉州港的组成部分之一,当地自古以渔业为主,古今货运航道都并不经过鸽板沉船遗址,货运中出事故可能性较小。而有外国木制船只参与的海战在该海域附近大量爆发的只有明末清初,中国明军(郑氏海商集团)与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一系列战斗。
同时,根据一些史料记载,深沪海域爆发一场海战。当时,福建巡抚邹维琏还奏报了战绩:“计生擒夷众一百一十八名,馘斩夷级二十颗,焚夷铁甲巨舰五只,夺夷铁甲巨舰一只,击破夷贼小舟五十余只,夺盔甲、刀剑、罗经、海图、克虏伯火炮等物皆有籍存。而前后铳死夷尸被夷拖去,未能割级者,累累难数,亦不敢叙。”
水下考古人员了解到,“鸽板”之名实为隔板、甲板的谐音。高拱乾《台湾府志》中曾记载道,荷兰船在当时最大,用板两层,中国谓之“夹板船”,这种船只在16至18世纪期间被欧洲多国所采用。当地的一些渔民们也反映,曾在偶然捞起的船板或器物上发现有外国文字。可惜已年代久远,渔民们都没有保存下相关证据。
因此,通过相关史料和出水器物特征,吕睿等水下考古工作者推断“鸽板”的沉船水下遗址所沉没的船只应为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船只。(记者 董瑞婷)
相关链接:荷兰东印度公司前身为荷兰七省各自成立的贸易公司,基于竞争需要,于1602年3月20日合并,其总部设在阿姆斯特丹,是全世界第一个股份有限公司。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