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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奇丁辉挪走公司2.86亿港元 董事会已报警

2014-08-02 07:49 来源:闽南网 0
诺奇董事会发现公司2.86亿(港元)资金分多次被失联董事长丁辉挪走

上市专家

丁辉行为或涉嫌犯罪

  “丁辉挪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这一行为不仅违背道德,可能也涉嫌犯罪。”本土著名上市操盘专家、泉州恒润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倪忠森听闻此事,连声感叹。

  倪忠森进一步指出,上市后,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包括董事会个人)的资金和财务都必须严格分开。其次,内控制度完善的公司,一般来说,都会规定单笔资金超过多少,必须通过董事会审核,而财务也必须严格按照这个流程执行。“但一些财务、出纳看到是董事长的指令,就按董事长的意思来办。”倪忠森分析说,要判断这一事件的性质,前提是检讨丁辉是通过什么方式挪用资金,是个人行为,还是内控没有监控到位?公司其他人员是否有包庇,有违背内控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香港联交所每隔半年就会对企业进行财务审核,而诺奇是在今年1月9日上市的。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发生丁辉失联事件,上述挪用资金的行为,最晚在今年8月、9月份诺奇发布半年报时,或许也会被曝光。“丁辉正是抓住一个事件的空白期,而他又是董事长,真想要挪用公司资金,也不是不可能的。”倪忠森说。

诺奇内控流程或有不足

  外界很多人发出疑问: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不是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吗?对此,倪忠森说,虽然有外汇使用管理监控,但按照理论来讲,一家香港上市公司在上市5秒后,董事会就可以使用募集来的资金了。首先,香港联交所比较难监控到中国大陆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不过,任何上市公司内部都需要建立一套严格的内控流程,“既然董事长丁辉可以私自挪用巨额资金,说明诺奇的内控还是存在不足的环节。”不过倪忠森也坦言,制度是死的,人是活动的,更何况丁辉是公司董事长,如果他想要挪用资金,再好的制度也可以找到破绽。

  此外,倪忠森告诉记者,上市公司的具体资金使用方向和用途,一般在上市(或募集资金)之初,就已经向港交所备案了,除非发生重大资金使用变更,否则挪用资金是不需要再向港交所备案的。

内幕

诺奇遭“清仓” 背后股东身份曝光

  7月21日至23日,诺奇股价连续三天暴跌,各界一直在好奇,究竟是哪些人或机构在抛售诺奇股票?目前,外界把焦点指向多名个人股东和建银国际。

  据香港联交所的公开资料显示,两名个人股东:苏永汉及张泽生,在诺奇股票停牌前3日突然大手抛售诺奇股票。其中苏永汉在7月21日减持1317.7万股,降至381.4万股,持股率由10.57%锐减至2.37%;张泽生在7月23日减持1761万股,降至23万股,持股率降至0.14%。根据交易纪录:苏永汉、丁明芳、陈育明等(都曾持有诺奇上千万股股票)和建银国际都在诺奇上市后,先后多次锐减所持股份,每次的减持数都在数百万股甚至上千万股。特别是苏永汉的个人持股曾经高达2756万股,而今只有381.4万股;丁明芳由上市之初的1784万股减持目前的612.8万股,持股率降至3.8%。

  此外,建银国际于中央系统结算系统(CCASS)代客持仓的诺奇股份,在2月2日、6日突然由两成减持到零。针对香港媒体的报道,建银国际在7月29日曾响应报道解释说,该行是作为市场中介代为持仓,自身并无持仓。(海都记者 陈金兰)

□相关链接

创维老板黄宏生

挪用公司资金获刑

  内地著名家电公司、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前主席黄宏生及其胞弟(创维前执行董事)黄培升,曾因串谋盗窃及串谋诈骗香港上市公司创维5000多万港元等4项罪名,于2006年7月13日分别被香港区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黄宏生兄弟从2000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期间,串谋其母亲罗玉英及另外一名人士王鹏,除盗窃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4800万多港元外,还盗窃创维网络有限公司一笔超过220万港元的款项。据香港廉政公署的调查,这些款项以顾问费及现金形式,存入其他人户头,再转入黄宏生个人及其母亲的户头。黄宏生兄弟是廉政公署2004年11月在代号虎山行的行动中被拘留的。

  香港法官在宣判时表示,盗窃行为有违诚信,案件涉及金额庞大,对公众及社会有所打击,必须判有阻吓力的刑罚,以起警惕世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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