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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行政暂扣停车场昨起免费 行政暂扣车只交罚款

2014-06-26 07:26 来源:闽南网 0

【停车场】
5家停车场签承诺书不乱收费

  杨猛介绍,此前,因为机关单位不能办企业,晋江全市的暂扣车辆,主要寄存在10家社会化管理的停车场中。“社会化管理的停车场有不少好处,也有其弊端。”因为公安机关不是它的上级单位,不能直接管理或进行业务指导,只能起督促作用。这也是造成停车场乱收费的原因之一。

  今后,晋江全市暂扣车辆将全部寄存在择优选定的5家规范化经营的停车场。原来的暂扣车辆将进行一次清理,已达到报废、销毁条件的车辆登记造册,经公示报批核实后销毁;对发生事故尚未结案的暂扣车辆、违法车辆还没处理放行的,近期将移交给新寄存停车场。今后,各交管中队或派出所暂扣的车辆,都将寄存到对应的停车场。

  “这5家都是由晋江市保安公司与私人入股联营的,管理比较正规,以前收到的投诉也相对较少。”杨猛表示,因为保安公司有国企背景,管理比较规范,公安机关也能对它进行业务指导。目前,晋江警方已经与这5家停车场签订了承诺书和保证书,承诺不进行乱收费或不偷油,并进行规范经营,统一着装。违反的话,警方将追究相应责任。

省公安厅
查五类突出问题市民可监督举报

  下达罚没指标。以不切实际的“每月需查纠道路交通违法目标任务”和“警务队需完成考评数”等方式变相给民警下达交通违法罚没任务指标;将交通违法罚没款与单位经费、民警奖金、福利挂钩或变相挂钩;通过耳目费、办案经费等名目将罚没回拨款分发给个人。

  随意认定违法事实。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将实际存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转换为其他不记分、罚款金额低的违法行为;虚构违法事实,随意认定交通违法行为。

  违规处理异地违法。为增加当地交通罚没款收入,出台以耳目费等名义返利给社会中介人员的政策,利用中介人员吸引外地车辆到本地大量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

  涉案财物管理混乱。向当事人收取应当由行政机关承担的涉案车辆拖移、停放、称重检测和交通事故处理检验鉴定等费用;委托的停车场、过磅站点未按标准收费、无法提供正规发票,无经营收费许可、计量监督部门年度检验合格证明等。

  车驾管业务办理不规范。在办证过程中是否存在为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机动车办理牌证;为未经检验(包括用其他车辆替代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违反规定擅自收取照相费、强制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或者强制推销车牌架、三角牌相关产品。是否存在未经考试或降低考试标准核发驾驶证、徇私舞弊、渎职失职行为等问题。

  其他执法不规范行为。查处货车超载交通违法行为时未称重就处罚、未卸载就放行;违规扣留车辆;交通协管员、文职人员违规参与交通执法工作;未落实“缴罚分离”,违反规定当场收取罚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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