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设备雇人做胎儿性别鉴定 骗晋江计生部门14万奖金
4起类似案件直指同一幕后女子
去年7月下旬到9月中旬,跟郑某有着同样遭遇的,还有其他3人。他们都是一名女子雇来,每个月或者领五六千元的高薪,或者以基本工资加提成的形式受雇。但是,跟郑某一样,其他3人也是刚在为第3名孕妇做鉴定时,被计生部门和民警查处。
民警在串并案后,怀疑4人幕后的女子是同一人,经过调取案发地周边监控并摸排调查后,于去年10月29日,在泉州东海某小区抓获该女子。
这名女子叫王某蓉,23岁,落网后,她供出同案嫌疑人李某伦。当年12月4日,46岁的李某伦向警方投案。
做局骗举报奖金4次得手14万元
郑某等4人虽然知道鉴定胎儿性别是非法的,但他们却不知道,自己竟然只是一个骗局中的棋子。
王某蓉和李某伦交代,去年7月中旬,他们得知计生部门对于举报非法胎儿性别鉴定,有一定的奖金,便商量着做局骗取奖金。
第二天,两人在网上以每台4950元的价格,购买4台B超仪器,租下日租房后,由王某蓉出面雇用郑某做胎儿性别鉴定。王某蓉也没有行医资格,她也是随便教郑某仪器的使用方法。之后,李某伦再花钱雇来3名孕妇,每人给2000元,其中1000元作为鉴定费用。他们就在日租房楼下等,3名孕妇再轮流上去做检查。因为非法鉴定胎儿性别3例以上才能构成非法行医罪,才有举报奖金,因此,他们每次都是雇来3名孕妇。
计生部门和警方查处后,因为不知情,便给了李某伦奖金。利用这种手法,他们先后作案4次,获得安海、东石、池店计生部门的奖金14万元。
晋江市检察院检察官表示,王某蓉和李某伦雇用并传授郑某等4人进行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涉嫌传授犯罪方法、非法行医等罪,为了获得举报奖金而设局,又涉嫌诈骗罪。因为传授犯罪方法和非法行医是手段行为,诈骗是目的行为,且诈骗罪更重,在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竞合的情况下,从重罪处罚,所以检方以诈骗罪对两名嫌疑人进行起诉。同时,因为两人诈骗的是公共财物,法院判刑时,应会酌情更重一些。(海都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杨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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