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首开逮捕案件公开审查会 男子代哥下跪求谅解
公开审查会召集了各方代表
闽南网12月6日讯 今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也更加强调保障人权,对逮捕必要性条件作了细化,完善了逮捕程序。昨天下午3时许,晋江市检察院首次召开逮捕案件公开审查会,在内坑派出所召集一起交通肇事致死案件嫌犯和受害者双方家属、内坑司法所、公安机关、村委会、人大代表等,公开审查嫌犯是否应进行批准逮捕。
审查会上,肇事司机弟弟向死者儿子下跪,也求得了受害者家属的谅解。检察官表示,是否批捕主要看嫌犯是否具有危险性,以及是否得到受害方谅解。
【案件回顾】
摩托车被刮 骑车人当场身亡
今年11月22日上午10时许,37岁的湖北人白某驾驶一辆大型卧铺客车,从石狮出发前往湖北。不料,途经晋江池店凤池路段时,为了与左前方的一辆小车保持安全距离,白某没注意右后侧的交通状况,往右打了方向盘,造成大客车右前轮碰刮了68岁的内坑黄塘村民林某的摩托车。林某摔倒后,被大客车右后轮碾压,当场身亡。
事发后,白某马上报了警,并在现场等候民警到来。经认定,白某负有主要责任,依法被刑拘。白某也与死者家属积极沟通,赔偿了27万余元,得到了死者家属的谅解。11月29日,晋江警方依法提请对白某批准逮捕。
【公开审查】
为求得谅解 他代哥鞠躬下跪
公开审查会上,承办民警介绍案情后表示,白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涉嫌交通肇事罪,有逮捕必要。
白某的弟弟白先生说,哥哥有多年的驾驶经验,这个事故属于意外。“我理解死者家属的心情,希望能给我哥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他是一个好儿子、好丈夫、好爸爸、好兄长,是家里的顶梁柱。我申请为我哥办理取保候审,我们会积极配合调查。”陈述完,他还对死者的儿子林先生深深鞠了个躬。
“就算再赔一百万,还不如我爸再活几年。”林先生有些伤感。怕林先生不肯原谅,白先生突然起身,走到林先生面前流着泪跪了下去。“对不起,真对不起,请你原谅他吧!”
看到白先生如此真诚,在黄塘村委会主任和治保主任的劝慰下,林先生当场谅解了对方。晋江市人大代表张照快也表示,嫌犯是无心之过,将心比心,“他并不是那种穷凶极恶的人,只是意外”。
【检察官释法】
权衡各方意见 决定是否批捕
晋江市检察院检察官介绍,“实行逮捕公开审查,检察官可以直接听取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诉讼各方的意见,在权衡各方意见基础上,依照法定程序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本案中,白某主动报警并等候民警到来,主动交代了自己的行为,依法认定为自首,可从轻处罚。另外,事发后,白某向死者家属赔偿27万余元,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死者家属也出具了谅解书。公开审查会上,各方均谅解嫌犯,都希望能不批准逮捕。这些都将作为检察院对本案处理的参考。
检察官说,如果本案最终做出不批捕的决定,并不意味着案结事了,嫌犯要在侦查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后,积极配合,确保司法机关的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直至法院判决生效为止。(本网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吕丽娜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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