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层高 增设架空配套 晋江住宅规划新政征求意见
近日,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宅用地规划管理 提升城市建设品质若干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新规拟从架空空间、层高标准、公共配套、建筑风貌四大维度优化规划规则,全方位提升住宅居住舒适度与城市颜值,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新规拟鼓励设置底层架空平台。根据征求意见,一层架空平台内停车、公用配电房等公共空间不计入计容面积;架空平台结构层高控制在4.5 米以内,顶板覆土不低于1米,沿街界面不得设置大面积实墙,需配套绿化与公共功能,减少对周边住宅干扰。同时规范风雨连廊建设,4.5米宽以内、3至6米高的开放式连廊不计容,打造全天候通行空间。
居住空间尺度标准拟全面升级。标准住宅层高区间调整为3米至3.6米,跃层客餐厅层高最高可至7.2米;入户大堂、首层架空层层高提升至 3.6米至9米,大幅改善入户体验。针对阳台、飘窗细化计容规则,飘窗外挑深度不超过0.7米;受噪声影响需封闭阳台的,进深2.4米以内按一半面积计容,超出部分全额计容,兼顾降噪需求与规划公平。
建筑外立面管控拟同步收紧,要求住宅沿街底部两层及裙楼采用干挂石材、金属板材等高品质耐久材料,提升城市界面质感。鼓励住宅设置封闭阳台。因景观、噪声等原因需设置封闭式阳台的,进深不大于2.4米的按1/2面积计入计容面积,超过2.4米的部分按全面积计入计容面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