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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餐饮新规今起落地 外卖商家需标注“无堂食”

晋江经济报   2026-06-01 11:39

  昨日,记者从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6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123号令《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正式施行。新规全面规范外卖平台、入驻商家经营行为,多项与晋江市民点餐息息相关的新举措同步落地,筑牢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防线。

  新规明确,所有仅做外卖、不提供堂食的餐饮商家,必须在店铺主页显著位置标注“无堂食”标识,网店名称需与线下实体门店招牌保持一致。若商家未按规定公示信息、隐瞒经营属性,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1万元至10万元罚款;同时,必须具有实体经营门店,持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入网提供餐饮服务,若使用伪造、冒用资质接单,最高可被罚20万元。

  对市民而言,最为关注的“互联网+明厨亮灶”全面推行。新规鼓励网络餐饮商户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商家列表页面将展示“无明厨亮灶”“有明厨亮灶”标识。市民可实时查看有接入“明厨亮灶”商家后厨食材处理、烹饪制作、餐具清洗等过程。“目前,晋江部分外卖平台的商家已接入‘明厨亮灶’,相关视频至少留存14天,方便追溯核查。”晋江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同时,外卖平台需履行严格审核责任,每6个月核验一次商家资质,严查证照不符、虚假入驻等问题。一经发现商家食品安全违规,平台可采取限流、降权、关停店铺、列入黑名单等措施。此外,新规实行处罚到人机制,餐饮商家食品安全违法情节恶劣的,相关责任人将被处以年收入1至10倍罚款。

  晋江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商家,尽快对照新规自查是否合规;同时,建议市民点餐时留意“无堂食”“明厨亮灶”标识,主动查看商家资质与后厨实况,如遇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记者 林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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