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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修订出台高等教育人才政策

晋江经济报   2026-04-16 10:39

  近日,晋江市修订出台《晋江市高等教育人才认定和政策支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围绕人才类型界定、认期设置、认定标准、待遇保障等方面进行系统优化,旨在构建更具竞争力、更富实效的高等教育人才引育体系。

  在人才界定方面,办法明确,“新引进人才”指近3年内首次从晋江市外来晋就业的人才,或未曾申报过晋江市人才政策且流出晋江市满3年后又返晋就业不超过1年的人才。人才认期由6年缩短至3年,取消中期评估,有效提升人才服务与管理效率。

  在认定机制上,办法推行“人才直认”模式,继续设置第一至第七层次人才,并重点衔接省、泉州市高层次人才政策:在在晋高校就业的省、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原则上可直接申请认定为相应层次的晋江市高等教育人才。

  在待遇保障方面,办法调整了津(补)贴适用范围并增设晋级奖励。人才可享受人才津(补)贴、晋级奖励、住房保障、重大专项经费配套、医疗保障、便捷出行等17项待遇。其中,人才津(补)贴调整为面向第一至第五层次新引进人才。

  此外,为激励人才持续提升,办法增设晋级奖励:对常年在晋工作的人才,在认期内晋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晋升至第一至第四层次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多次晋级可享受补差奖励。

  在出行与生活服务方面,办法增加了停车优惠:第一至第三层次,第四、第五层次,第六、第七层次人才每月可分别享受200元、100元、50元的免费停车额度,并增设高铁便捷出行服务。同时,购房补助由原来的发放至用人单位调整为直接发放至人才个人;健康体检可自选项目,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还可享受门诊就医绿色通道。

  此次办法的修订出台,进一步提升了晋江市高等教育人才政策的精准度和吸引力,为加快集聚高层次人才、提升高校办学水平、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记者 李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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