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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一家多口抢管“死人钱” 76万赔偿款难解家困

2013-02-03 17:18 来源:东南早报 0

阿婆不禁老泪纵横

  说起一生的经历,阿婆不禁老泪纵横。

  小兴用生命换来的76万元赔偿款,如今成了他姑父与堂叔之间博弈的对象,双方闹得沸沸扬扬,村委会等介入调解无果,最终闹上法庭。小兴年老的奶奶、患精神病的母亲和弟弟都等着用钱,然而纷争未止,巨款不能动。到底谁来管这笔“死人钱”,让钱能不被挪用,且能真正用到小兴家人的身上呢?

案情:“死人钱”存入堂叔账户

  “我命怎么这么苦啊,死了儿子又死了孙子,我到底造了什么孽?”室内昏暗的灯光下,黄阿婆坐在椅子上,不停地哭泣。

  黄阿婆家在晋江市陈埭镇梧埭村,年近耄耋之年的她,说起一生悲惨的经历,不禁悲从中来:大儿子还没成家就死于意外事故,二儿子10多年前在工厂打工,为抢救账本死于大火中。悲剧没有结束——2011年8月29日,大孙子小兴在为公司送货的途中被撞死。

  “小兴身体健康,本来是这个家庭唯一的希望。”阿婆的女婿杨学明介绍,岳母年事已高,小兴的母亲林女士和弟弟小旺精神均有问题,原本指望今后整个家靠小兴,没想到他也没了。

  杨学明说,小兴死后,他与小兴的堂叔林达炎等人出面帮忙料理后事,当年10月13日,他们出面与小兴所在的公司达成赔偿协议,该公司赔偿了黄阿婆、林女士、小旺一方35万元;后来,肇事者又赔偿了阿婆一方41万元。这样,小兴用生命换来76万元。

  “拿到赔偿款后,我想也没想,就与林达炎一道去银行,把其中75万元存入林达炎的银行账户,肇事者赔偿的另外1万元直接放在林达炎手里。”杨学明说,如今想想真后悔当初的决定。

姑父:无权代理诉讼一审败诉

  杨学明说,一年多过去了,76万元一直由林达炎掌管着,黄阿婆一家想用,林达炎一分钱也不给,林还说:“阿婆三人都有低保。”

  “三人有低保不假,可每个月1000多元,哪够用呢?”杨学明说,黄阿婆身体不好,要常吃药,动辄上百元,自己时不时就要接济他们。“我也要养家,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

  杨学明还怀疑,林达炎之所以不把钱拿出来,是因为他把钱挪作他用了。“我反映到梧埭村委会,但也没得到解决。”

  于是,去年9月份,林女士、小旺、黄阿婆作为原告,将林达炎起诉到晋江市人民法院,要求林达炎返还76万元。杨学明是林女士和小旺的法定代理人。但近日,法院一审判三原告败诉。

  法院认为,小兴死亡后,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母亲林女士,第二顺序继承人为黄阿婆和小旺。林女士和小旺均属于精神病患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独立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杨学明作为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未经法定程序指定,也未得到他们的授权,诉状中的林女士和小旺的签名均为杨学明所签。因此杨学明无权代理他们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为此,法院认为杨学明的代理行为不合法。法院遂一审判原告败诉。

  对于该判决,杨学明不服,目前已上诉到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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