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版
闽南网 > 晋江 > 晋江新闻 > 正文

串通第三方做虚假标记 晋江查获我省首起在线监测数据造假案

晋江经济报   2023-10-09 10:12

  昨日,记者从晋江生态环境局获悉,日前,晋江查获福建省首起重点排污单位串通第三方运维单位虚假标记在线监测数据造假案。

  今年5月下旬,晋江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日常调阅自动监测数据过程中发现,辖区内两家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COD数据频繁异常,且两家排污单位委托同一家第三方运维单位开展自动监测设备日常运维维护及异常数据标记。

  “我们对异常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后发现,在数据超标后至数据标识期间,第三方运维人员进入站房后并未对COD设备进行维护维修,于是,我们带着‘线上’问题开展线下执法取证,对锁定的证据进行‘再确认’。”执法人员介绍。

  经调查,两家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承认,为防止COD自动监测数据超标,要求第三方运维单位通过虚假标记致使自动监测数据成为无效数据,指使第三方多次将异常数据报备为四通阀门故障或者管道污垢,帮助企业隐瞒水质COD、氨氮超标的情况。此外,两家排污单位还分别存在擅自在排放口加入自来水、加次氯酸钠,涉嫌干扰自动监测设施行为,导致该公司自动监控数据COD、总磷、氨氮指标均呈下降趋势。

  “这个操作导致这两家排污单位上传的部分污染物数据折算浓度低于实测浓度,未能如实反映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涉嫌篡改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该执法人员表示。

  据了解,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第一条第(七)项“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

  随后,晋江生态环境局将该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日前,晋江市公安局已立案侦办,并对两家排污单位和第三方运维单位共计4人采取强制措施。

  (记者 阙杨娜)

频道推荐
  • 韩国总统选举趋近 候选人安保“与总理同级
  • 中方将对巴西、阿根廷、智利、秘鲁、乌拉圭
  • 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尚宪芳、陈志、丁伟提起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