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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用人单位吸纳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 申报截至10月20日

晋江经济报   2022-10-13 09:39

  10月13日讯  昨日,记者从晋江市人社局获悉,根据上级要求,2022年用人单位吸纳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申报工作已启动。需要提醒的是,本次申报截至10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抓紧登录http://12333.jinjiang.gov.cn/进行申报。

  此次申报补助对象为吸纳省外脱贫人口来晋就业的晋江市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不予补助)。补助条件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本年度吸纳省外脱贫人口来晋就业,以“实际缴费参加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或3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发放记录”确认人数。就业人员确认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2020〕4号)第九条“除有明确规定外,享受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可以银行工资发放记录等作为确认就业人数凭据”执行。

  此外,申请补助期间,省外脱贫人口应处于在岗状态。省外脱贫人口在晋江市多家企业(单位)就业的,以最先申领的为准。当年度已享受过“闽宁劳务协作”等就业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跨省就业资金”补助。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类企业(单位)除本企业自用员工外,劳务派遣、人事代理人员不列入该企业(单位)吸纳奖励人数。

  奖补标准依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2年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337号)文件执行。

  (记者 李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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