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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为高龄孕产妇及新生儿购买团体保险

晋江经济报   2022-06-13 10:12

  近日,记者从晋江市卫健局获悉,为进一步保障高龄孕产妇生育安全,保障新生儿健康成长,晋江市政府在为广大市民提供新农合医疗费用补偿保障之外,专门再为全市高龄孕产妇(包括新晋江人)、新生儿购买了团体保险。

  其中,晋江户籍及外来计生户符合生育政策的高龄孕产妇(高龄:35-49周岁),因分娩导致高龄孕产妇身故、意外致残,最高可赔付10万元。夫妻一方属于晋江户籍的夫妇在保险期间新分娩的婴儿,从出生至一周岁内身故,最高赔付5万元;婴儿患有先天性疾病、其它人身残疾,最高赔付5万元。

  据悉,两项保险缴费均由晋江市卫健局统一投保,并一次性交清保险费。保险期限自2021年8月1日零时起至2022年7月31日二十四时止。

  值得一提的是,为贯彻落实中央三孩生育政策,晋江还出台支持配套措施,新增“三孩保险”模块,为三孩新生儿和育妇提供住院津贴补助。符合政策的三孩新生儿(1周岁内),因疾病到定点医院住院,将定额给付200元/天(本晋江市最高以15日为限,非晋江市最高以7日为限)。

  (记者 李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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