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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提高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晋江经济报   2022-06-10 08:47

  日前,晋江市民政局、财政局印发《关于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函》,决定提高晋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据悉,从今年4月起,晋江市城乡低保标准按照晋江市最低工资标准的46%予以确定,由每人每月775元调整为900元,资金根据家庭人数、收入情况,采取补差方式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也有提升,其中,全自理由1182元调整为1366元、半护理由1440元调为1660元、全护理由1698元调为2150元。机构集中供养对象,原则上标准再提50%。

  (记者 许洋洋 通讯员 黄传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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