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上午6:00,晋江开展重点区域及局部核酸检测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04-21 08:19

关于开展晋江市重点区域及局部

核酸检测的通知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定于4月21日开展晋江市重点区域及局部核酸检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一)隔离点设在企业的,企业全体人员及其周边适当区域内的人员(具体由所在镇<街道>划定)。

  (二)4月16日以来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未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

  (三)其他重点区域。

  二、检测时间:

  2022年4月21日上午06:00开始。

  三、检测对象:

  上述行政区域内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

  四、检测地点:

  请以上镇(街道)以及村(社区)所有人员根据属地通知,分时段有序参加核酸采样。

  五、注意事项:

  1.广大市民在现场工作人员引导下,错时在村(社区)指定区域参加核酸检测。

  2.采样点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老年人、儿童、孕妇、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绿色通道,按规范要求配足工作人员、医务人员,保障物资、药品供应。

  重点管控对象按原有渠道落实核酸检测。

  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者不参加本次采样。

  3.广大市民在检测期间非必要不流动、不外出,按所在镇(街道),以及村(社区)通知,携带好手机、身份证(无身份证者请携带户口簿),准备好“福建健康码”,按时有序在指定采样点接受采样。没有手机的居民可以带好身份证,到现场由志愿者帮助登记。

  4.采样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扎堆、不插队、不相互交谈,避免拥堵、聚集,自觉维护好现场秩序。

  5.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无条件支持,并督促员工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核酸检测采样;各出租户房东要履行督促责任,提醒、通知租户及时参加核酸检测采样。

  6.请广大居民主动服从工作人员组织安排,积极配合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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