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晋江:物业公司老板伪造合同,偷偷卖了房东两套房

闽南网   2022-02-15 16:48

  闽南网2月15日讯(闽南网记者 尤燕姿 通讯员 庄凌龙  曾丽媛)开开心心买了房,合同协议都齐全,结果,装修后才发现房主另有其人。2月15日,晋江市公安局对外通报一起合同诈骗案。 

  蒋先生今年33岁,是泉州鲤城人,家住晋江池店镇。去年8月中旬,蒋先生找物管人员洪某买了两套房子。“一开始我就提出要和房主签合同,但洪某解释说那两套房子是别人送给房主的,房主不方便出面,已全权委托他处理。”蒋先生说,双方商讨的价格是两套房子50万,洪某中介费1万元。 

  价格谈好了,洪某拿出一份合同,甲方上签着肖某的名字,蒋先生支付了40万房款和1万元中介费。“10万元我想着先欠着,生怕房子出啥问题。”蒋先生说,没想到真出问题了。

  买房后,蒋先生就着手装修,装修如火如荼进行中,真实房主找上门来了。

  蒋先生说,去年11月初,一个叫肖某的男子找到自己,说他才是两套房子的真实房主,房子从未授权他人售出。

  蒋先生在两套房子装修上花了17万元左右,突然被告知房主另有其人,蒋先生想找洪某要个说法,却发现联系不上,便赶紧报了警。 

  民警调查后发现,嫌疑人洪某已潜逃至江西九江。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经过数天的追踪蹲守,2021年12月17日上午,民警在江西九江都昌县将洪某抓获。 

  洪某今年55岁,江西人,是一家物业公司的老板。洪某交代,涉案两套房子所在小区物业就是其公司负责,小区内有包括那两套房子在内的30多套房子无人居住,物业费无从收取,致公司一度亏损。

  “我就想着卖掉房子弥补点公司亏损。”洪某说,蒋先生要求签合同,他就伪造了一份合同。 

  目前,犯罪嫌疑人洪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警方提醒:房产交易涉及金额较大,买房人应小心谨慎,到正规楼盘通过开发商购买,签订合同;或者通过正规的中介机构,查验相关资质证件,确认真正产权人,注意多方核实购房信息,切勿因小失大,房子没有到手,还赔了房款,“房财两空”。如果不慎被骗,一定要第一时间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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