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男子借卡给朋友使用 涉案80多万元

闽南网   2021-12-17 11:55

  闽南网12月17日讯(闽南网记者 尤燕姿 通讯员 庄凌龙  叶雅旋)把银行卡借给朋友使用,赚了4300元,却换来一副“银手镯”。近日,泉州市晋江公安局对外通报了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犯罪嫌疑人杨某把银行卡借给他人,为诈骗犯罪提供支付结算涉案金额达80多万元。

  今年9月,晋江市东石镇辖区发生一起网络投资理财诈骗案,当事人许女士被骗16万元。

  警方通过排摸线索、缜密侦查,于12月9日远赴湖南长沙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

  今年24岁的杨某是贵州人,在湖南长沙一家活鱼馆打工。今年8月份,他认识了一个朋友,朋友找他借银行卡用于洗钱,说一张银行卡可以给1000元报酬。

  明知洗钱犯法,但朋友一再保证不会被抓,杨某还是将自己的四张银行卡借给朋友使用,获利4300元。经查,杨某的四张银行卡涉案流水达80多万元。

  被抓后,杨某后悔不已。

  目前,杨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查中。

  警方提醒: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为了贪图几百上千元的小利,将个人办理的银行卡、电话卡等出售、出租给他人,这样的行为为电信诈骗、洗钱等经济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待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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