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作案6次偷50元货品 男子涉嫌盗窃罪被刑拘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2021-10-21 11:34

  10月18日晚11时许,晋江磁灶龟山工业区一超市店员乐某报警称,有一名前来购物的顾客偷了一支马克笔,被她抓了个现行。

  乐某向民警反映,刘某居住在附近,平时常来购物。2020年6月的一天,刘某将一支牙膏放进了手提包里,过后乐某查看视频监控发现,让其付了钱。

  经常顺手牵羊的不光彩行径暴露,刘某却满不在乎,反而像上了瘾一般,此后又多次盗窃,购物时随身私藏了香肠、柠檬、醋、牙膏等物品。

  经查,湖北籍的刘某在一家物流公司工作,经济条件并不困难,他总计作案6次,偷得的物品价值50元左右。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多次盗窃即可构成盗窃罪。目前,刘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记者杨江参通讯员 张绍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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