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河道哨兵”执法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2021-10-12 10:07

  生态环境部10日通报优化执法方式第四批典型案例,晋江“河道哨兵”获表扬:将非现场监管作为日常执法检查的重要方式之一,利用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高效统筹执法资源,实现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精准打击,特予表扬。

  海都记者了解到,2021年6月26日上午,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英林中队接到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工作人员预警信息:视频监控发现玉坂村分流井河道有浅蓝色污水流入港塔溪。

  执法人员立即会同英林镇河长办前往港塔溪进行排查,发现晋江市宏盛达服装印花有限公司污水收集池至混凝沉淀池中间设置了一根三通管道,现场有污水排放迹象,该公司厂区内雨水沟内的废水与车间生产废水及河道视频监控外排废水颜色一致。

  最终,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将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记者 徐锡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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