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5月1日起进入休渔期
晋江新闻网 2021-04-29 20:25
晋江新闻网4月29日讯 记者昨日从晋江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今年晋江市除钓具以外所有作业类型渔船在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禁止出海作业。其中,围网和刺网类型渔船的伏休时间相较往年延长了半个月。
本次伏休对象为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伏休期间,禁止异地休渔,所有休渔渔船应回渔船船籍港所在地休渔,不得擅自离港或改变停泊地点;禁止跨省休渔,确需省内跨县、跨设区市区域修船的,由渔船船主提出申请,渔业执法大队同意后向渔船停泊地市渔业执法机构发出委托管理函;钓具渔船应当严格执行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严禁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严禁冰鲜杂鱼交易,对发现涉黑涉恶的相关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置;伏休期间原则上不得变更作业类型、作业方式,确需租用休渔渔船进行教学、科研等特殊活动的,应按有关规定报省海洋与渔业局审批;渔船发生过户,但尚未完成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渔船监管仍由转出方船籍港所在地履行监管职责,已完成所有权变更登记的,由转入方船籍港所在地负责。
晋江市农业农村部门提醒,如发现有渔船在休渔期间违规作业,可直接拨打电话向市农业农村局举报。举报电话:0595-82599696。(记者 沈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