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设立博士创新工作站 晋江市将给予5万元补贴

晋江经济报   2021-03-04 09:14

  昨日,记者从晋江市人社局获悉,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设立博士创新工作站,晋江市将给予企业5万元奖励。

  申请设立博士创新工作站的企业,应当具备相应基本条件。比如,企业须在晋江市纳税,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此外,企业还须具备一定的研发能力;拟聘用或合作博士人才计划;可为在站博士提供必要的科研和生活保障;工作站有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具有一定规模研究与开发机构,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科研或合作项目。

  晋江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申报单位需认真填写申报表及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晋江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博士后工作科。该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核查后认定。此外,建站六个月后,晋江市人社局还将会同市委人才办等相关部门,采取第三方专家委员会评价的办法进行考核公示。

  (记者_李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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