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打击非法烟花爆竹 今年已查处48起

晋江新闻网    2021-02-10 19:15

  晋江新闻网2月10日讯 “早知道不赚这个钱了,这下子年都过不好了。”2月2日晚,在晋江滨江派出所,涉嫌非法经营的陈某面对讯问后悔不已。

  2月2日晚,滨江派出所接报称有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当晚11时许,民警在永和镇坂头村一路段拦下一面包车,查获30余箱烟花爆竹。此后在永和山前一仓库内另查获烟花爆竹1000余箱,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

  今年52岁的陈某是一家食杂店的老板娘,据其交代,仓库内储存的烟花爆竹是准备春节售卖。

  年终岁尾,是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高发时段。据介绍,为达到清理整治、严控关口、堵源截流的目标,晋江市公安机关开展了多项打击整治行动。治安部门牵头,组织警力对全市的沿街门店、市场商场、小超市等重点区域全面开展排查清查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处非法烟花爆竹案件48起49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480件。

  记者还了解到,当前,晋江在“六镇六街道”及经济开发区(青阳、梅岭、西园、罗山、灵源、新塘街道、经济开发区和陈埭、安海、西滨、池店、永和、东石镇)实行机场净空区禁炮,在“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清明”期间都将开展一次及以上的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该局治安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禁炮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主负责,宣传部、团委、工会、妇联、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文明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教育局、民宗局、住建局、广播电视台等部门协同配合。对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产生不利影响,无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都将进行依法查处,坚决打击。

  晋江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燃放烟花爆竹要到合法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选购。禁炮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不按规定燃放的人员,将同样面临警方的处罚。警方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警民共护的阵线中来,积极向属地派出所检举揭发,共同防止非法烟花对周边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造成危害。(晋江新闻网记者_吴择 通讯员_庄凌龙 张骁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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