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至13日召开

晋江经济报   2020-12-31 10:03

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晋江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经晋江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授权,晋江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四次主任会议决定:晋江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至13日在罗山召开,会期3天。

  建议会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晋江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晋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3.审查和批准晋江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晋江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4.审查和批准晋江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晋江市2021年预算;

  5.听取和审议晋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晋江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晋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选举事项;

  9.决定晋江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人选。

  如因特殊情况需对会议时间及有关事项作出调整,由主任会议再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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