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晋江:矛盾不出企 化解在萌芽

闽南网   2020-09-15 09:25

  “吵架伤心又伤身,更不要动手,不管打赢还是打输,打架成本都很高,轻则拘留罚款,重则坐牢服刑。大家都是出门在外谋生,要牢记和气才能生财。”近日,福建省晋江市公安局灵源派出所住村(企)民警陈辉阳来到辖区美明达公司警务点,第一时间对一起成功调解的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回访,并进一步做心理抚慰和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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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我们依托企业内部的调解力量,在美明达公司成功化解矛盾纠纷52起,化解成功率达98%,由纠纷引发的警情从以前的月均20余起,下降到目前月均不足1起。”陈辉阳说,这得益于灵源派出所在辖区推行的企业“三级调解工作法”——在班组设信息员、在车间设调解小组、在公司设立调解委员会,班组信息员在平时工作中如果发现车间员工有发生矛盾纠纷的苗头就第一时间介入化解,调解无果再依据情况轻重,及时上报车间调解小组或者公司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

  陈辉阳介绍,美明达公司日常有员工2400余人,主要来自云贵川等地,员工生活习惯和文化差异大,在平时工作生活中容易发生矛盾纠纷。

  想到自己所在的灵源派出所常年都在打造警营家文化,陈辉阳觉得把家文化延伸到企业中,把企业里的矛盾纠纷当作家人的矛盾纠纷一样,在家里就及时消化掉,这样对员工、对企业、对社会都能节约大量资源。

  陈辉阳的想法得到所领导的高度认同和美明达公司负责人的全力支持,双方经过深入商讨,决定在美明达公司内成立驻企警务点和调解室,就近及时地调解企业内部的员工口角、工作矛盾、感情纠葛、钱财纠纷等。

  经过半年多的摸索实践,灵源派出所将原先单纯由企业行政管理人员介入的调解方式升级为“三级调解工作法”,推行企业行政管理、安保人员任兼职辅警机制,发动企业党支部书记、行政经理、保安队长及热心人员组成调解员,在法律基础上,根据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并邀请员工亲属或者老乡等一起参与协调化解。目前,“三级调解工作法”已在灵源派出所辖区的2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中推广实施,取得了明显效果。

  “我们提出‘矛盾不出企’,不代表民警的责任和工作就变轻了,恰恰相反,民警需要更细心、脚踏实地去发展壮大企业内部的调解力量和抓好平安建设,同时要对每一起企业调解事件进行回访确认。”灵源派出所所长郭东汉说,该所处于城乡接合部,辖区企业达1000余家,“好多大企业员工都有好几千人,一家企业就相当于一个村社区,只有企业安定了,社会才能稳定。”

  对此,灵源派出所从辖区45家规模以上企业中选聘280余名热心公益、素质较高的在职员工任兼职辅警,配合住村(企)民警开展基层基础工作,做到警务前移、平安到企,全力将企业内部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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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上半年,灵源派出所共调解企业内部矛盾纠纷252起,调解成功率达97%,同时带动辐射辖区治安状况持续向好,为企业创造了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通讯员 陈耀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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