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开展消防安全整治第七次联合执法行动

晋江经济报   2020-09-10 10:00

龙湖6家生产经营单位被令停产整改

  昨日上午,晋江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深入龙湖镇开展消防安全整治第七次联合执法行动,6家生产经营单位被责令停产整改并作相关处罚。

  执法人员对恒信精纺后整理有限公司进行断电处理

  当日9时15分许,记者跟随由晋江市公安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供电公司以及龙湖镇政府组成的联合执法组首先来到位于龙湖镇苏坑村帝城工业园的恒信精纺后整理有限公司。

  执法人员发现,该车间内电线私接乱拉,配电箱和消防柜周边存放大量可燃物品,消防安全设施配备不足,车间顶棚使用易燃品的塑料膜作为隔热层;在车间旁边的危险化学品仓库,执法人员发现仓库设置不规范,还存放着树脂、溶剂等危险化学品。执法人员当场指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责令企业主停产整改并进行断电处理和作相应处罚。

  执法人员表示,人员密集场所需要使用易燃易爆的化学物品时,应根据需要限量使用,存储量不应超过一天的使用量,且应由专人管理、登记,确保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

  随后,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龙湖镇秀山村的一栋分层出租厂房。该厂房建筑楼层为“6+1”,顶层加盖一层钢结构,分层出租给了5家生产经营单位,其中一层为晋江江源涂料有限公司仓库,二层是卡越服装,三层是老景头服饰,四层和五层是元邦服饰,6层和加盖层是百捷印花。现场,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后,迅速分散开来,各司其职,对该栋分层出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彻查。

  “该厂房一楼仓库存放着过量危险化学品,每层车间安全出口均未设置防火门,电气线路乱接乱拉,感烟报警器、智慧用电、简易喷淋系统、灭火器等消防安全设施配备不足……”执法人员介绍,这就是典型的分租分割厂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表示,无论作为出租屋主还是承租人,都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都要注意消防安全,如果出现过失造成后果,双方都有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现场,执法人员依法对分层出租人及承租的5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断电处理,责令停产整改,限期拆除违章搭盖,并作相应处罚。

  连日来,晋江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深入陈埭、安海、梅岭、池店、罗山、磁灶、灵源、新塘、龙湖9个镇(街道)及经济开发区开展7次联合执法行动,对拒不整改、屡次上榜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顶格处理,依法查封取缔违法生产经营单位22家,公安机关依法传唤责任人7人。

  晋江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协调组现场指挥李占明表示,指挥部通过连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打通了消防安全“最后一米”,形成了震慑教育的良好效果,营造了聚力攻坚的良好氛围,全市安全生产面貌有了明显改观。

  (记者_黄伟强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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