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通过 晋江龙湖水源保护有了行政执法依据

泉州晚报   2019-11-29 09:56

  近日,晋江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晋江市龙湖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龙湖工程管理与保护对象包括龙湖湖区及堤防,龙园供水泵站、龙湖泵站、晋金供水泵站及龙湖末端溢流坝,并明确了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的活动。

  据了解,去年5月底,晋江市完成龙湖生态保护蓝线划定工作,并于今年1月份安装22块生态保护蓝线界桩。自此,龙湖饮用水源地有了“金钟罩”的保护,湖泊生态空间管制界限开始明确。

  “尽管已明确龙湖生态保护蓝线内不得擅自建设与防洪、水文、交通、园林景观、取水、排水、排污管网无关的设施,但水行政执法过程中往往因为没有基础依据而缺乏有效制止手段。”晋江市水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龙湖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能很好解决这个问题。“方案明确了陆、河界限,可为水行政执法提供基础依据,对保障河道行洪安全,维护河流生态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说是为龙湖保护再设置了‘铁布衫’。”

  方案明确,龙湖湖区及堤防的管理范围为截污沟外边线外延5米范围以内水域、陆域,保护范围为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内区域;龙园、龙湖及晋金泵站管理范围为原征地范围线(即现有围墙内区域),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延50米范围内区域;溢流坝的管理范围为溢流坝护坦末端外延20米范围内的区域,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延50米范围内区域。(记者 林铭珊 通讯员 林伟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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