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一对夫妻有钱不还 因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判刑

晋江新闻网   2019-10-16 10:22

  夫妻俩欠人一大笔钱,房子卖了150万元还不想偿还。昨日上午,晋江法院院长陈水深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结黄某阳、吴某华拒不执行判决一案,该案系该院首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拒执案件,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在线直播。

  被告人黄某阳与吴某华系夫妻关系,几年来,他们陆续向蔡某山借款人民币468500元却一直不还。蔡某山一纸诉状将黄某阳夫妻告上法庭。

  2017年12月27日,晋江法院判处黄某阳、吴某华夫妻二人偿还蔡某山借款人民币468500元及相应逾期利息。

  但黄某阳夫妻俩一直不履行还款义务。2018年4月24日,晋江法院立案执行并发出财产申报通知,黄某阳夫妻俩仍拒不执行。

  2018年4月3日,黄某阳、吴某华将登记于黄某阳名下的房产,以38万元的协议价格出售给柯某凤,但实际售价达150万元,所得款项未用于偿还上述债务,导致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到位。

  今年7月17日,黄某阳、吴某华与蔡某山就此案达成执行和解,蔡某山对此表示谅解。7月19日,黄某阳、吴某华主动到晋江市公安局紫帽派出所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黄某阳、吴某华结伙转移财产,致使判决无法执行,其行为均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综合考虑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悔罪表现、社区矫正条件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最终判决黄某阳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判决吴某华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记者 胡志法 通讯员 赖珊珊 李培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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