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老板无证醉酒酿事故 指使员工顶包被识破

闽南网   2019-09-18 18:32

  闽南网9月18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白荣辉  杨晓旋)今天凌晨,在晋江池店镇雁山路新店村路段,两辆小车发生刮擦,一麻龟驾驶员竟然指使员工替自己顶包。

  发生碰撞的是一辆荣威牌小轿车与一辆北京牌小轿车。当时,荣威小轿车上的付某、龙某均带有酒气。经了解,付某是荣威小轿车的车主。不过,付某告诉民警,驾车的人是龙某。

  面对民警询问,龙某神情慌张,一度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最后,龙某才偷偷向民警交代,“我不是驾驶员”。因当场无法确定究竟谁是驾驶员,民警将付某、龙某送往医院进行醒酒并对两人进行酒精测试。

  经检测,付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90.49mg/100ml,而龙某的为163.81mg/100ml,两人均属于醉酒状态。

  民警调查发现,付某是莆田某鞋厂的老板,龙某受雇该鞋厂。付某的驾驶证因在实习期间(2018年11月1日初次领证)被记满12分后被吊销,目前属于无驾驶证。当天下午,两人因业务需要前往晋江池店某厂,龙某驾驶小轿车送付某到晋江来,当晚邀请几个朋友在池店喝酒。席间,付某、龙某均喝了酒。离开时,付某感觉自己比龙某酒喝的少,人比较清醒,就自己开车载着龙某想到附近找旅馆。不料,车辆行驶到池店镇雁山路新店村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付某害怕受处罚,就让龙某顶替自己。目前,付某因涉嫌醉酒驾驶已被刑事拘留,该案仍在进一步的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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