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一司机胡乱倾倒制鞋辅料 涉嫌环保违法被处罚

泉州晚报   2019-03-29 09:42

  近日,晋江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人员联合陈埭镇政府、晋江城管等部门,对一起在陈埭镇南港路倾倒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进行查处。当知道自己因为图一时省事要被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时,当事人罗某后悔不已。

  罗某的货车上装着不少过期的制鞋辅料

  3月21日晚8时许,陈埭镇城监中队检查辖区路段的卫生情况时发现,陈埭镇南港路某空地旁停着一辆微型货车,有人正从车上往空地抛弃废物。工作人员当场上前制止,并将现场情况通告行政执法部门及环保部门。晋江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重案组当即组织执法、监测等人员赶到现场处理。

  经调查,当事人罗某是陈埭镇某公司驾驶员,当日,该公司指派罗某将一批过期的制鞋辅料送至回收站进行处理。据罗某供述,他为了省事早点下班,将车上装的废物载至南港路进行抛弃。鉴于被倾倒地块未发现被污染迹象,且被倾倒的过期制鞋辅料只有1吨,该案被转为普通环保违法案件处理。目前,陈埭环保中队已对该案件立案调查,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进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及危险废物的,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触犯环境污染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泉州晚报记者张晓明 通讯员叶兴灿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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