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出台十五条“干货” 支持开展人才工作

泉州晚报   2019-03-22 10:39

  今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扩大)会议强调人才工作要“市场化推动,激活主体”;《2019年全市人才工作要点》又明确提出要“培育人力中介服务机构”。围绕这些目标任务,日前,晋江出台《关于支持行业协会开展人才工作十五条措施》,通过支持行业协会自主开发人才、培养人才以及建设用才平台、开展人才服务,进一步提高人才工作社会化水平。

  针对当前行业协会人员短缺的实际,晋江要求各个行业协会通过整合行业内外的高层次人才、人才工作者、海内外乡贤等力量,设立人才工作委员会,明确委员会工作职责,不定期研究推进工作,进一步拓宽人才工作的领域和视野。同时,对承接涉才部门的人才调研、对接、评价等职能,纳入年度重点项目的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日常专项项目给予最高5万元补助,确保行业协会有源头活水。

  围绕“引育用留”,建立工作体系。在引才上,鼓励行业协会建设和运用海内外引才引智工作网络,引荐晋江市域外优秀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对象具备认定各级人才条件的,按认定人才类别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不具备认定条件的,根据用人单位支付年薪水平给予行业协会2000—6000元的引才奖励。在育才上,鼓励行业协会自主开展行业人才培养培训工作,对培训费用未超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管理规定1.3倍的,每场最高补助10万元。鼓励建设行业人才“学术圈”,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对承办行业学术交流、行业技术研讨等或自主开展活动的给予相应资金补助。在用才上,支持行业协会联合行业龙头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博士创新流动站,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智库共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解决行业共性技术难题,推动行业抱团发展,根据仪器购置情况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在留才上,鼓励行业协会通过设立人才服务公司、人才之家,为人才提供食住行、教医养、游乐购等配套服务,协助推动晋江市人才生态链条提升。

  晋江还支持自主开发人才,通过鼓励行业协会自主遴选行业优秀人才、自主评价技能人才、自主开展职称评审,激活行业、企业的主体作用,使人才评价更贴近行业实际需求、贴近企业生产要求。其中,将职称评审权限下放给行业协会,条件成熟的可承接开展初级、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每场评审最高补贴5万元。(记者吴宗宝 通讯员洪肇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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