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住房公积金12日起暂停部分业务

晋江新闻网   2019-01-14 08:48

­  日前,记者从晋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了解到,2月11日,晋江市住房公积金将上线新版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因此,1月25日至2月10日期间,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暂停办理所有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

­  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部分业务根据系统上线要求,需提前暂停办理。1月14日至2月10日,将暂停受理异地转移接续转入转出业务;1月14日至2月10日,将暂停受理委托冲还贷新增签约业务;1月14日至2月10日,将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贴息(组合)贷款业务;1月12日起至2月10日,将暂停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贴息(组合)贷款发放业务。

­  此外,1月26日至2月10日,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将暂停从借款人还款账户扣款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还款日在此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延迟到新系统上线后再进行自动扣款,此次延迟扣款不会对借款人的征信造成影响;1月25日起至2月10日,将暂停办理缴存单位汇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业务(若缴存单位汇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承办银行将予以退回)。

­  因此,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提醒,缴存单位应提前安排汇缴2019年1月的住房公积金,以免无法及时为职工缴交。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职工,请于1月25日前办理,并注意错峰办理,避免拥挤排队。(见习记者_张茂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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