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法院集中宣判4起涉恶案件 21人被判处刑罚

泉州晚报   2018-12-01 10:35

  被告人杨某建立微信群,名为“你们若有事,我拿命护”,纠集人员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吃烧烤结账起了纠纷,竟组织“兄弟”持械报复,看不惯工友染蓝色头发,威胁不染回去就打人;被告人曾某才成立公司为幌子,实则违规放贷,再贴大字报、喷油漆等暴力讨债。昨日上午,晋江法院集中宣判4起涉恶案件,杨某、曾某才等2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刑罚。

晋江法院集中宣判4起涉恶案件 21人被判处刑罚

杨某等被告人过庭受审

  逞凶斗狠 18名青少年均被判刑

  这4起案件中,有3起是同一犯罪事实,因涉及未成年人,法院立案3起审理。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以来,被告人杨某、蒋某、李某、马某、江某纠集被告人孙某、罗某等人,通过杨某建立的“你们若有事,我拿命护”微信群、个人微信及手机电话等方式联系,组成恶势力团伙,多次在晋江陈埭、池店等地的工厂、市场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生活秩序。

  据杨某供述,他组建微信群,就是为了喝酒打架,讲痞子义气,谁被欺负了就一起帮忙出头,群里共有60余名成员,主要来自云南、贵州、重庆、四川等地。

  今年4月30日晚上,被告人孙某因结账问题与某烧烤摊老板争吵,随后,他在该微信群求助,杨某、蒋某等即纠集人手。次日晚11时许,他们戴口罩、持刀棍,打砸该烧烤摊,砸坏店内的三台冰箱等物品,并将胡某等3名被害人打伤。

  今年4月初,被害人杨某方与张某因琐事发生纠纷,张某叫被告人李某帮忙。李某纠集被告人马某、周某等15人,来到池店镇某鞋厂门口准备打架,杨某方不敢出厂,一行人之后离去。次日下午,杨某方找张某道歉。当晚,被告人周某不满杨某方染蓝色头发,纠集被告人蒋某等人,威胁杨某方如不将头发染回原样,就施以殴打。杨某方害怕,连夜离开鞋厂并离职。

  晋江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江某、马某、蒋某、孙某等人结伙持械在公共场所聚众斗殴,均构成聚众斗殴罪,又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构成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杨某等18名被告人五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暴力讨债 “大哥”获刑三年九个月

  2017年6月至今年1月,被告人曾某才、项某及孙某、刘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此后至今年4月24日,被告人曾某伟接手孙某,成为上位“大哥”,与曾某才同为首要分子。

  该犯罪集团以经营泉州市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幌子,实则在晋江、石狮等地违规放贷,月利息高达15%左右。该犯罪集团有计划地对借贷人及其家人多次采取手段进行非法讨债,包括电话、微信或上门辱骂威胁滋扰,甚至采取砸门窗、贴大字报、喷油漆等暴力举动,给借贷人及其家人产生心理恐惧,严重扰乱他们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且部分借贷人累计归还利息已超其所贷本金,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昨日,晋江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曾某才有期徒刑四年、曾某伟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项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记者 吴水保 通讯员 尤燕玲 张凯霜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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