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一职业“路虫子”被抓 每月向司机收情报费

泉州晚报   2018-08-09 15:26

  专“叮”交警的“路虫”被抓了

  网络流行“路虫子”一词,不是指在路上到处爬的小虫子,而是专门代称跟踪警察的人。交警一上路,他们就紧随其后掌握动向,给违法货车司机通风报信,提醒他们提前绕路或停车锁门,以躲避交警监管。前日,晋江金井一职业“路虫子”被警方抓获。

“一只大虫”尾随警车 发微信给货车通风报信

  8月7日上午11时许,晋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金井中队在日常巡逻工作时,发现有一部二轮摩托车尾随其后,形迹可疑。该摩托车一直跟在警车后面,其间多次使用手机。交警人员等到行驶至安全路段后,下车对该摩托车驾驶员进行盘查。

  尾随交警的摩托车驾驶员姓翁。在盘查过程中,翁某吞吞吐吐、言辞闪烁。经过进一步追查,交警发现,翁某专门尾随警车使用手机拍摄,并通过微信发给群里的好友,告诉他们交警的实时动态。经过几次询问,翁某终于坦白,他是一名专门给超载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的大货车、渣土车通风报信的职业“路虫子”。

开摩的转行当“路虫” 每月收货车司机“情报费”

  经查,平日翁某通过摩托车载客来赚取生活费。后来他发现帮货车司机“望风”收入更可观,便做起了职业“路虫子”。今年2月以来,他通过跟踪交警动向,用文字、语音、图片或小视频在微信群中实时通风报信,告知客户交警正在何处,可能去到哪里等,让具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的货车司机提前绕路,或停车锁门以躲避交警监管,借此谋取一定报酬。翁某每个月向每名货车司机收取300元的“情报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翁某的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等规定,被处行政拘留5日。

当“路虫子”违法 莫做违法货车“包庇人”

  职业“路虫子”钟某也是这样子栽了。今年4月,晋江交警大队和东石派出所成立专班,抓获职业“路虫子”钟某,依法对其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追缴违法所得。

  经查,2017年12月起,钟某在东石镇永湖村振东大酒店灯控路口、东石交警中队附近路口、安海镇华达酒店路口、安海交警中队等地点,对交警执勤情况进行望风,并向违法超载的货车司机通报,让他们逃避交警监管,从中获取报酬。

  交警提醒:今年以来,大型货车事故已发生数起,而一旦事故跟大型货车相关,往往会涉及人命。惨痛教训提醒人们,应积极举报货车交通违法行为,而不应做“包庇人”,甚至做起违法事来。(记者 吴水保 通讯员 翁连炮 洪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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