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海镇村级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晋江经济报   2018-07-30 09:32

­  5000元(含)以上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300元(含)以上的开支及固定资产购置支出等必须取得正规的税务发票。近日,晋江安海镇制定出台《安海镇村级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村级财务问题历来是群众最关心、反映较强烈的突出问题,也是最容易引发村级矛盾的焦点问题。制定《管理办法》有助于规范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海镇村级财务管理。”安海镇相关负责人介绍。

­  为此,安海镇根据实际,设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的日常事务,履行村级集体资产的监管职责。村级集体实行村级财会委托代理服务制度,下设村财代理中心,负责承担辖区内各村级会计职能,并由村(社区)集体设立村级报账员,履行出纳职能。

­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管理办法》,5000元(含)以上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300元(含)以上的开支及固定资产购置支出等必须取得正规的税务发票。同时,各村(社区)建立健全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村(社区)集体开支实行限额审批制度。村级集体土地被征收、征用,所得土地补偿款按规定进行分配。

­  《管理办法》还规定,各村(社区)只能在当地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严禁多头开户,严禁出租、出借或转让银行账户,禁止公款私存或者私款公存。村(社区)集体资金账户在银行预留村(居)委会公章及村(社区)财务负责人、村财代理中心主任、代理会计的私章等印鉴管理必须明确责任,做到分人分印管理。同时,实行备用金制度,各村(社区)的备用金数额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由报账员统一管理。现金支付适用于支付工资性报酬,个人劳务、福利、抚恤救济及出差人员差旅费等符合有关规定的支出。转账支付适用于单张票据金额达到200元及以上的支付事项。

­  据介绍,制定《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安海镇村级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级会计核算工作,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记者_张志耐 通讯员_林时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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