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3人利用世界杯组织网络赌球 涉案3000万
闽南网 2018-07-06 16:59
闽南网7月6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吴雅静 通讯员 陈耀宗 庄凌龙 文)今日,晋江通报一起利用俄罗斯世界杯进行网络赌球的案件,3名嫌疑人涉嫌开设赌场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另有1人参与赌博被依法行政拘留,涉案金额达3000余万元。
6月29日凌晨,晋江公安接到线索称,在晋江市梅岭街道有人利用世界杯进行网络赌球。警方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摸排调查,于下午4时许,在梅岭街道一小区和一店铺内成功抓获李某煌等4名嫌疑人,缴获涉案电脑4台、手机10部。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煌雇佣庄某腾、庄某大为操盘手,利用世界杯接受他人投注赌球,自6月22日到被抓获当日,接受投注金额达3000余万元,从中非法牟利数百万元。
“对于庄家而言,不怕你赢钱,就怕你不玩。”晋江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王维柱告诉记者,赌博网站就是利用人性的贪婪与赌徒玩心理战,一旦踏入赌局,就会陷入“赢了还想赢,输了想翻本”的死循环,而最后的赢家,只能是游戏制定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将处15日以下拘留,单处或者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煌、庄某腾、庄某大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违法嫌疑人李某辉因参与赌博被依法行政拘留。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