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废品收购站私毁封条 被行政拘留6日
闽南网 2018-05-14 17:52
闽南网5月14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庄凌龙 蔡庆耀)14日,晋江灵源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一家废品收购站,私自撕毁封条,继续使用。为此,相关负责人郜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行政拘留6日。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m.mnw.cn)记者了解到,5月3日,灵源派出所在进行例行安全检查中发现,大布林社区一废品收购站存在较多消防隐患。经办民警说,该收购站的材料随意堆放、堵住通道,员工们就直接在收购站里睡觉。随后,晋江警方对该收购站进行停电查封,下发整改通知书。
今天上午,民警回访复查时发现,该废品收购站已私自撕毁了封条,废品收购站仍在继续使用。对此,废品收购站负责人郜某(男,44岁,安徽人)解释称,自己知道有消防隐患,但停电后不方便,就只能撕了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