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一男子私自截留挪用货款35笔共33万余元被刑拘

石狮日报   2018-04-12 15:26

  在晋江西园一建材公司任职管理短短两年间,李某(男,54岁,晋江人)私自截留挪用货款35笔,共计338184元。4月9日,涉嫌职务侵占的李某被晋江警方依法刑拘。4月9日下午4时51分许,晋江西园霞浯一建材公司老板庄女士向西园派出所报警,称公司的管理员李某在2015年底到2017年10月期间私吞公司33万多元的货款。民警了解到,李某2015年底到该公司担任管理,负责洽谈业务、发货、收账等工作。客户向李某下单后,李某会通知公司发货,然后再由他催收货款。2017年10月,公司财务清点货款时,发现多笔货款未到账。李某承认犯罪事实。通过核查底单,一共挪用35笔货款共计338184元。 (记者 洪亚男 通讯员 朱运培 赖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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