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假警要担责!晋江今年以来接假警情超200起

闽南网   2018-03-21 18:39

  闽南网3月21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陈耀宗 庄凌龙)案值再小都有人管,晋江市公安局于今年2月起推行“有警即处、有案即破、有损即挽”新机制,成效显著,但谎报“盗抢骗”警情时有发生。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m.mnw.cn)记者据统计,今年以来,晋江警方共接到虚假“盗抢骗”警情超过200起。

  谎报警情,不仅浪费警方精力,还干扰公安机关正常侦办案件的工作秩序。今年3月18日傍晚6时许,晋江新塘派出所接彭某(男,43岁,江西人)报警称,他有一辆摩托车年前被盗,收到车辆交通违法通知短信才赶来报案。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报警人提供的车辆违章地点等信息,调取监控录像、排查车辆行车轨迹,经过3个多小时,在新塘街道南塘社区一户人家家里发现了“被盗”摩托车。

  可民警深入调查后发现,原来彭某几年前就卖掉了摩托车,但当时未办理过户手续,加上最近收到交通违法短信,急着找买车人来办手续,才想出谎报车辆被盗的案情。因涉嫌谎报案情,彭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行政拘留6日,并处行政罚款200元。

  泉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晋江市公安局局长陈文荣介绍,在该局接到的谎报案件中,以盗窃类案件居多,占了177起,主要涉及遗失、经济纠纷、遗忘车辆停放位置,财物被他人挪到其他地方或被家人、朋友或同事拿走,以及个人主观报假警。一些报案人之所以谎报案情,主要是想引起公安机关的重视,帮其实现个人目的,有的甚至怀着报复他人的心理,还有个别报案人想借此讹人。

  对此,陈文荣也表示,晋江市公安局推行“三即”新机制是为了更快破大案、更多破小案、更好地办好案,全力守护市民安全。谎报警情、案情是违法行为,不仅是对警力资源的严重浪费,更有可能延误公安机关对其他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及时保护。接下来,晋江公安也将继续加大对谎报案情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报警取乐、谎报案情,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等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晋江警方提醒,市民在拨打110报警、求助时,一定要如实陈述情况;对非警务事项,请拨打便民服务热线“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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