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网络刷信誉返现”陷阱 犯诈骗罪获刑1年10个月处罚金1.2万元
晋江新闻网 2017-12-19 09:27
“您购物记录良好诚邀您加入XX刷单,在家工作时间自由,待遇丰厚……”这样诱人的条件,其实是不法分子精心设计的“兼职刷信誉返还佣金”诈骗圈套。
近日,晋江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苏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苏某是个“90后”,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期间,在网上发布“兼职刷信誉返还佣金”广告,即由被害人花钱购买其指定网店商品,买卖成交且被害人给出好评后再由他退还购物款并按比例返佣金。
据悉,苏某为获得被害人的信任,在被害人第一次“刷单”后均会予以返现。但后来,被害人的购物款全被苏某骗走,他先后骗取刘某、杨某茹、胡某等13人购物款共计2.28万元。
晋江法院认为,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经办法官指出,“你图我利息,我图你本金”,用在此案例可解释为“你图我的佣金,我图你购物款”,此案被告人也是利用人们贪利心理,结合日常网购习惯挖掘的新型陷阱。希望广大市民提高警惕,谨防身边的新型骗术。(记者 胡志法 通讯员 陈永哲 尤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