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医保报销范围新增13项 连腰椎盘突出症都可以报销了

晋江经济报   2017-09-29 16:11

­  记者近日从晋江市医保经办机构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统一门诊特殊病种待遇,日前泉州出台了《泉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特殊门诊报销管理实施方案(试行)》,2018年1月1日起,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将从原来的25种增加到38种。

­  新增项目有哪些?

­  据了解,此次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达到38种,即在原有25种(序号1~25)基础上,增加13种(序号26~38),新增部分详见下表。

­  序号

­  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

­  26

­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

­  27

­  白内障门诊手术治疗;

­  28

­  甲状腺功能减退;

­  29

­  慢性肾功能不全;

­  30

­  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

­  31

­  腰椎间盘突出症;

­  32

­  脑垂体瘤;

­  33

­  原发性血小板紫癜;

­  34

­  学生意外伤害;

­  35

­  冠心病;

­  36

­  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  37

­  0-6岁儿童脑性瘫痪;

­  38

­  危重病的抢救。

­  “

­  需要申请的参保群众注意啦,门诊特殊病种的诊断和确定,由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应临床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作出,并由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书,最后经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确认。

­  需携带什么资料

­  凡申请门诊特殊病种的参保对象,必须携带以下材料交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

­  (1)《泉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审批表》;

­  (2)疾病诊断证明书;

­  (3)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及与病情相关的临床检查报告单等资料;

­  (4)本人的社会保障卡;

­  (5)一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一张。

­  参保居民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1-2家定点医院作为本人门诊特殊病种指定医院,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发放“泉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诊疗证”,作为参保居民就医、结算凭证。门诊特殊病种在审批有效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改指定医院。

­  自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之日起,首次确认有效期为1年,逾期自动失效。如病情需要,必须按规定办理延期确认手续。(记者 陈维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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