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医保报销范围新增13项 连腰椎盘突出症都可以报销了
记者近日从晋江市医保经办机构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统一门诊特殊病种待遇,日前泉州出台了《泉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特殊门诊报销管理实施方案(试行)》,2018年1月1日起,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将从原来的25种增加到38种。
新增项目有哪些?
据了解,此次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达到38种,即在原有25种(序号1~25)基础上,增加13种(序号26~38),新增部分详见下表。
序号
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
26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
27
白内障门诊手术治疗;
28
甲状腺功能减退;
29
慢性肾功能不全;
30
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
31
腰椎间盘突出症;
32
脑垂体瘤;
33
原发性血小板紫癜;
34
学生意外伤害;
35
冠心病;
36
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37
0-6岁儿童脑性瘫痪;
38
危重病的抢救。
“
需要申请的参保群众注意啦,门诊特殊病种的诊断和确定,由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应临床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作出,并由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书,最后经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确认。
需携带什么资料
凡申请门诊特殊病种的参保对象,必须携带以下材料交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
(1)《泉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审批表》;
(2)疾病诊断证明书;
(3)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及与病情相关的临床检查报告单等资料;
(4)本人的社会保障卡;
(5)一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一张。
参保居民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1-2家定点医院作为本人门诊特殊病种指定医院,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发放“泉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诊疗证”,作为参保居民就医、结算凭证。门诊特殊病种在审批有效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改指定医院。
自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之日起,首次确认有效期为1年,逾期自动失效。如病情需要,必须按规定办理延期确认手续。(记者 陈维曦)